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第六期) 为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司法权威,依法有效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 本公告一经发布,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决定视为送达。 纳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如下: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27号 李得祥,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中东镇梧桐坝村6组47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薛龙,男,汉族,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人,农民,住山丹县北环路进修二巷平房。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31号 许其兵,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西坝乡西红村3组16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合同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4号 邵永明,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东坝镇小河口村6组58号。公民身份号码。 何秀芳,女,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东坝镇小河口村6组58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姜万礼,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酒泉市肃州区新世纪花园8号楼3单元室。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邓海兵,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鼎新镇友好村2租51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卢东,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金色阳光C61单元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田秀民,男,汉族,辽宁省凌源市人,住金塔县金塔镇金色阳光家园A区3号楼1-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张彦明,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金色阳光家园C61单元号。公民身份号码X。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俞建东,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三合乡红星村3组7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侵权责任纠纷案款.29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恢40号 梁顺清,男,汉族,甘肃省定西市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东星村3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恢41号 李春花,女,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上杰村4组13号。公民身份号码。 王会珍,女,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上杰村4组13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健康权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王兴军,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住金塔县泰安小区12号楼3单元室。公民身份号码。 王中强,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住金塔县泰安小区12号楼3单元室。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马鹏举,男,汉族,甘肃省会宁县人,职工,住金塔县新世纪小区5栋室。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13号 金塔县建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地址金塔县北河湾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35X。 法定代表人:金锡秋。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仲建明,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个体,住酒泉市肃州区东大街号楼号。公民身份号码622198284。 拒不履行支付劳务合同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60号 谢正元,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东星村三组11号。公民身份号码。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21号 陈钦评,男,汉族,浙江省苍南县人,个体,住苍南县灵溪镇商城街17-9号。公民身份号码。 颜贻鸿,男,汉族,浙江省苍南县人,个体,住苍南县灵溪镇01小区4幢室。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20号 张伟,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西坝乡共和村4组39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卢兵元,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鼎新镇头分村3组。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吴爱民,男,汉族,甘肃省古浪县人,住金塔县金塔镇印刷厂家属楼室。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徐生银,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航天镇永胜村1组31号。公民身份号码149。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6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张庆元,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东坝镇小河口村4组19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健康权纠纷案款.2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73号 赵梅芳,女,汉族,甘肃省和政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东坝镇小河口村4组20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健康权纠纷案款.2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76号 田衍伟,男,汉族,农民,住金塔县鼎新镇友好村5组40号。公民身份号码。 杨发泽,男,汉族,农民,住金塔县航天镇东光村四组。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借款合同纠纷案款.74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78号 车年胤,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中东镇下四分村2组26号。公民身份号码061。 车治胤,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中东镇下四分村2组31号。公民身份号码。 车庆胤,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中东镇下四分村2组21号。公民身份号码219。 拒不履行支付借款合同纠纷案款04.6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75号 张玉萍,女,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中东镇王子庄村2组21号。公民身份号码X。 魏世刚,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中东镇王子庄村2组21号。公民身份号码258。 俞兴龙,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中东镇榆树沟村2组47号。公民身份号码622196619。 拒不履行支付借款合同纠纷案款.9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恢11号 刘晓琴,女,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鼎新镇新民村3组20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王见荣,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嘉峪关市龙湖华庭9-1-号。公民身份号码411。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53号 宋建军,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上杰四组19号。公民身份号码622196910319。 拒不履行支付追偿权纠纷案款6800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56号 王红兴,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个体,住十号基地新兴梦魅之歌KTV。公民身份号码626197604285。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卢学英,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鼎新镇新民1组2号。公民身份号码622196605。 魏国爱,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鼎新镇农药化肥销售门市部。公民身份号码622196401。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11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魏国虎,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无业,住金塔县金塔镇瓜果蔬菜小区号。公民身份号码622197032。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84号 张海保,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红光村四组75号。公民身份号码622198404。 拒不履行支付借款合同纠纷案款.92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张志鹏,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新地村2组。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买卖合同纠纷案款5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赵玉英,女,汉族,福建省莆田市人,个体,住嘉峪关市富贵世家3-4-号。公民身份号码350308511462。 拒不履行支付民间借贷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人民法院()甘执号 陈勇,男,汉族,甘肃省会宁县人,农民,住会宁县头家寨子镇中湾村庙儿社40号。公民身份号码。 拒不履行支付婚约财产纠纷案款元的法律义务。 惩戒措施: 一、上述自然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上述自然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记录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信用系统以及发改、财政、税务、国土、房产、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开办新公司和投资入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 三、对违反禁令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单位处以万元以下、对个人1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全国人大关于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立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售房 1、嘉峪关永乐南小区学区房,面积81㎡,地下室18㎡,已装修,带家具,拎包可住,先看房后议价。联系人:孙先生 2、嘉峪关永乐南小区,5楼,精装修,面积80.17平米,地下室面积16.31平米,设施齐全,交通、医疗、教育、购物、健身、就业等条件便利,拎包即可入住,租售均可,价格面议,电话 酒馆转让:本人有意将正在嘉峪关经营中酒馆转让。面积平,新政策证照齐全(食品流通许可证),设施完善,装修高档,客源稳定,接手即可营业。联系人:王女士。 赞赏 长按google竞价中科大型白癜风公益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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