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金塔县金塔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上杰片区(金梧路)土地整理一期工程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号 二、招标内容: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上杰片区(金梧路)土地整理一期工程:建设基地位于金塔县金塔镇上杰村,完成场地平整.4平方米、清运拆迁垃圾立方米,铺筑人行道平方米,砌筑道牙米,衬砌路肩平方米,安装路灯32盏,棚户区围栏制作及安装(含喷绘)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67元(大写:贰佰柒拾壹万零壹佰零贰元陆角柒分)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2)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银行资信良好证明(原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须为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附拟委派本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人员花名册、被授权人本人参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鲜章); (4)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认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并提供与拟配备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上的人员一致的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 (6)投标商须提供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章出具的《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证明表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可在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经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签章后,到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备案(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白癜风专科医院在哪里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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