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业主请注意: 近期以来,由于气候多变,连日下雨,造成部分小区楼房屋面出现不同程度渗漏现象,给广大业主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渗漏原因主要是部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保修期已过,业主没有交纳住宅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房屋得不到及时维修、更新和改造而造成的。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金塔县城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及时做好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工作,维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望未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及时到县房产管理局按标准交纳。 交存标准: 1、年1月31日前修建的住宅,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建筑面积10元/m2的标准交存;非住宅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建筑面积30元/m2的标准交存。 2、年2月1日以后修建的住宅,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建筑面积25元/m2的标准交存;非住宅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建筑面积40元/m2的标准交存。 咨询 请大家互相转告哦,早交早省心! ▍图片来源:网络 ▍文字来源:金塔住建,金塔圈圈综合编辑 客服合作金塔圈圈欢迎您讲金塔的故事,品金塔的美食,享金塔的风景,做金塔的桥梁!信息 交流 分享 赞赏 长按达力士卡泊三醇软膏能不能治好初发的白癜风汇聚中西治疗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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