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 为充实金塔县博物馆馆藏文物,提高文物藏品的质量和数量,满足和适应新馆建成后文物陈列展示的需要,金塔县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金塔有史以来各时期历史文化且具有较高价值的代表性实物和重要史料(包括革命文物); 2、反映河西汉塞吏卒屯戍生活的各类实物及出土汉简(重点是居延汉简及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3、反映中国酒泉卫星发射中心航天事业发展历程及成就的图片、模型、书画作品、纪念证章等实物资料; 4、与塔院寺金塔及藏传佛教相关的文物、史料; 5、具有时代特征、能唤起人们记忆的老照片、老物件、古钱币、古建筑构件、古旧图书报刊等实物资料; 6、具有纪念、展示、教育作用的其它地方性代表性物品,包括工艺美术品、手工制品、矿产品(金、银、铜)等天然物品。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接受社会团体、个人无偿或有偿捐赠。捐赠展品由收藏单位永久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2、收购。对愿意有偿转让其收藏的珍贵文物,经专家鉴定、评估后,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征购。 3、借展。对符合本馆展览需求的文物,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改变文物(藏品)所有权的基础上进行借展,借展期间给予收藏者一定经济补偿。 三、征集办法 应征者到金塔县博物馆填写《文物征集基本信息表》,供征集单位进行初选。经确认入选后通知出具实物,经相关文物鉴定机构鉴定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对经鉴定不符合征集要求的文物、资料,由接收单位按照合法程序退还。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1月止。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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