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环境保护局是我县一家环境执法单位,负责本辖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解释,组织开展本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我县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是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协调解决污染纠纷,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部门。近年来,人民群众在网上向我县环境保护局反映问题,我县环境保护局经过调查后都会在网上向群众一一答复,及时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名网民,使我看到了我县环境保护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真诚态度,值得称赞! 附:群众反映“古城乡光明村脱水蔬菜厂影响空气质量”问题——环保局回复 金塔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回复网友,你好!我们是金塔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针对你所反映“古城乡光明村脱水蔬菜厂影响空气质量”的问题,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已于年3月月22日开展了现场检查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基本情况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脱水蔬菜厂为“金塔县新光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古城乡新光村驻地,法人代表李生荣,营业执照号是(1-1),组织机构代码证是-X,主要经营范围是脱水蔬菜加工、销售等。该公司年产吨脱水蔬菜项目于年12月21日由酒泉市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为酒环表[]号。项目建成后,于年11月12日由县环保局组织了环保竣工验收会议,并于年1月12日下达了验收批复,批复文号为金环验[]2号。 目前,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运于灌溉耕地;燃煤锅炉配套的麻石水域除尘器运行正常,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生活垃圾(洋葱皮)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运至光明村定点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 2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影响光明村空气质量的情况主要指的是金塔县新光菜业有限公司西侧约0.8公里处的村定点垃圾堆放点,垃圾堆放点主要用于收集辖区内生产、生活垃圾。目前,垃圾堆放点内主要垃圾为金塔县新光菜业有限公司堆放的洋葱皮。但由于该垃圾收集点管理不到位,对堆放的垃圾没有及时采取填埋、清理等措施,堆放的垃圾随风四处乱刮。同时,随着气候的变暖导致地下水位上涨,该垃圾场附近有明显的渗水现象发生,垃圾和自然渗水混为一体,对周边空气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处理结果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金塔县新光菜业有限公司对垃圾堆放点进行了清理、填埋,有效缓解了周边环境污染。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督促乡镇环保工作站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乡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确保全县环境安全持续稳定。 金塔在线 金塔新媒体知名品牌生活.新闻.活动.美食.玩乐.公益.推广. 合作:--客服 金塔在线北京最好白癜风医院治疗费用银川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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