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食品药品稽查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联合大庄子乡人民政府及大庄子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食药监所,历时两天时间,依法取缔两户无证经营食品户。 被取缔的两户食品经营户位于金塔县大庄子乡政府驻地,乡镇主干道一侧,属铁皮搭建的房屋,因土地使用、房屋产权纠纷等长期历史遗留问题,以上两户食品经营户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经食药监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长期无证经营食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进行清点、查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金塔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将依托县委、县政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以规范经营条件、整治环境卫生为主,积极开展背街小巷及城乡食品整治行动在内的食品市场整治工作,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摊点无有效合法经营资质、索证索票制度不落实、加工经营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问题,做到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食品来源清楚,质量可靠,票证齐全,实现全程可追溯。 平安金塔赞赏 长按白癜风症状皮肤病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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