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老龄委关于开展“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市老龄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在酒泉孝感天下 二、指导思想 通过宣传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大力倡导和宣传时代新风尚,传播社会正能量,增进老年人福祉,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评选标准 (一)“十大孝星”评选条件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情操高尚,尊老敬老根植于心,爱老助老付诸于行; 2.具有良好家风家教,自觉履行家庭赡养义务,孝敬父母、长辈,倾心照料老人,事迹感人,群众广为赞扬; 3.教育子女孝亲敬老,家庭和睦,邻里友好; 4.关心老人精神需求,注重老人心理慰藉和感情交流; 5.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泛传颂。 (二)“十佳敬老模范”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情操高尚,乐于助老为老; 2.在社会各行各业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成绩突出、敬老爱老助老事迹感人,具有代表性和感召力; 3.积极为老年人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成绩显著,得到服务对象、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 4.热心老年公益事业,积极参加为老服务公益活动,捐助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5.在保障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1.宣传动员(5月下旬—6月上旬)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开展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涉老单位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及新媒体平台、热线电话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荐、投票、监督等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评选推荐(6月中旬—7月)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根据评选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的方式,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进行公示。公示若无异议,按程序上报市老龄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按照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的原则,推荐出候选人提名人选。 社会推荐:广大群众可以推荐自己身边符合条件的个人,通过当地老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各级老龄部门要公布热线电话号码,根据群众推荐线索进行实地采访了解,把发现挖掘典型的过程作为宣传老龄工作和讲好老龄故事的重要途径,进行及时跟踪报道。 市、县两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北京中科医院是假的吗郑州最好的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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