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伪证? 不要以为能瞒住法官 我们的法官都有一双火眼金睛 欺骗法官,后果很严重! 原告与被告的案件事实清楚判决结案,证人则被拘留、罚款,原来是因为作了伪证。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民事案件出庭证人开出全县的首张“伪证罚单”。 案件源于被告张某向原告盖某借款5万元,张某因急用钱,因此在盖某的要求下写了10万元的借条。后张某未及时还款,盖某将张某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并请来李某和雍某为他作证。李某和雍某到庭后,在签署了证人作证保证书后,一致认定张某借款为10万元,并称当时他们就在借款现场。但庭审中,被告张某提供了两份与李某的手机通话录音,证明借款实为5万元。 县人民法院法官赵银花:“本案中,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是书面借条,被告的证据是手机音频,人民法院根据被告的辩解和被告提供的手机音频证据,认定了借条上载明的借款金额为虚假金额,同时也证实了证人向法庭提供了虚假证言。” 在事实面前,李某和雍某以及原告盖某终于承认了错误。法院依法对提供虚假证言的李某和雍某分别作出拘留5日,罚款元的裁定。对原告盖某作出拘留10日,罚款2万元的裁定。 证人雍某:“当时也没有想太多,只是帮朋友个忙,现在也感觉到后悔了。以后一定要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再不犯这错误了。” 法官庭后表示,作伪证的行为不但危害案件本身,还会危害整个社会,将导致社会道德沦丧及社会诚信原则的丧失。为了保障公正司法,必须对作伪证的行为予以打击,树立正面的社会诚信舆论导向。 推荐阅读阅读经典书香校园 这场意义非凡的读书活动,你参加了吗? 移民路上领航人 赞赏 长按北京治疗白癜风费用是多少怎样治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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