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对参保单位、个人、定点医药机构以及经办机构的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医疗保障监管新格局,金塔县医疗保障局制定了《金塔县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试行)》,将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等若干名。此次公开聘任的社会监督员,将以明察暗访的形式监督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使用、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况,并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监制:魏全生审核:耿金萍编辑:赵亮撰稿:王晓燕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ntazx.com/jtxxw/698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