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金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近日,金塔县公安局被公安部决定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这是金塔县公安局继年、年、年被公安部决定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后,第四次获此殊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由公安部每两年组织一轮命名,必须经各地自行申报和公安部认真审核通过才能确定,申报难度大,荣誉层次高,对深入推进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年以来,金塔县公安局坚持以建设法治公安为引领,以“四连冠”创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为目标,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多次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法制部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恪尽职守,为创建工作提供了保障。各相关部门认真准备,密切配合,精诚团结,形成了创建工作的巨大合力。全局各部门、每一名公安民警都为实现“四连冠”创建目标付出了自己的辛勤的努力和汗水,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 执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金塔县公安局将继续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部署和《关于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核心地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措施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倾力打造具有金塔公安特色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来源:法制网 监制:葛万鹏编辑:曹福俊校对:卢玉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ntazx.com/jtyy/678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