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关于对拟列入第三批市级非遗项目及 第二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丰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酒泉市文广新局于年3—11月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市级非遗项目及第二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 酒泉市文广新局从非遗评审专家库中抽取7名专家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我市七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十大类27个非遗项目及83名传承人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三批市级非遗项目及第二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13个非遗项目、55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11月15日-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酒泉市文广新局社文科 通讯包食宿微信客服银川白癜风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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